商会名: | 嘉兴市台州商会 |
电 话: | 0573-82721333 |
E-mail: | 2966822261@qq.com |
域 名: | www.jxtzsh.com |
地 址: | 嘉兴市三环西路1663号台州商会 |
商会名: | 嘉兴市台州商会 |
电 话: | 0573-82721333 |
E-mail: | 2966822261@qq.com |
域 名: | www.jxtzsh.com |
地 址: | 嘉兴市三环西路1663号台州商会 |
财务管理细则
一、商会依法收取会员会费和接受社会单位和个人捐赠及其他合法的经济收入,必须出具政府行政部门印发的票据,现金必须当天存入银行,财务室存放备用金不得超过2500元。
二、商会人员外出考察、参观、开会等活动,一切费用都由参加当事人自己承担经费,如果认为应予报销,必须经商会会长或会长会议审批。
三、工作人员如需外出,必须先向会长汇报,会长同意后,所用差旅费由会长签名后方可报销。
四、房租、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花木租用费等,根据发票凭证由商会财务部负责人签字入账。
五、办公用品购买和办公设施维修更新,书报刊物订阅、印刷品制作及会员企业开业时所赠送的庆贺物品(会员理事企业不得超过1000元,副会长以上企业不得超过2000元)等都应提前通知财务部,3000元以下由财务部决定,3000以上由会长或会长会议审批。
六、凡是商会出资赞助,慈善捐款,广告之类的需要支出资金,必须经过会长或会长会议审批。
七、商会派人看望慰问商会重病人(每年上交会费的会员)必须要2名以上人员;慰问金:理事职务以上人员为1000元,会员600元。
八、商会工作人员领发工资、养老金和报销差旅费,由财务部负责人在每月15号前签字支付,特殊原因除外。
九、领导及嘉宾由商会接待的包括(吃饭、住宿、娱乐、礼品等)必须先向会长汇报,由会长指定人员陪同接待,费用由陪同的3名副会长(秘书长)以上职务签名,会长签名有效。
十、商会开会或有其他活动需要经费开支的包括吃饭、娱乐等先向会长汇报说明,会长同意后,所用经费由3名副会长(秘书长)以上职务签名,会长签名有效。
十一、大会或年会礼品,由会长会议决定;购买3000元以上的物品,必须由2人以上办理。
十二、商会党支部每年所需的活动经费,由商会支委提出,经商会会长或会长会议审议同意,专款专用(不包含指定捐助给商会党支部的款项)。所有开支款项,须由支委2人以上签字,方可报销入账。
十三、购买所有商品及各项经费支出都必须写明商品名称及内容,所有购入商品发票及其他一切财务发票,必须在3个月内报销入账,过期无效,特殊情况由会长审批签名后方可入账。
十四、会员企业急需用钱,临时向商会借款,必须由2名副会长或以上职务担保,商会收取相应的利息,借款人不能如期按时归还的,担保人负连带责任。
十五、特殊情况需要支出资金或已经支付的资金,由会长或下 次会长会议审议并经同意,方可报销。
十六、商会所有支出款项必须先向财务主管汇报同意后方可支付,否则由付款人自行负责,所有支出票据必须由商会财务负责人签名后方可入账。
十七、本细则提交嘉兴市台州商会第八十四次会长会议讨论审议通过后即生效。